柯九思(1290—1343),字敬仲,号丹丘、丹丘生、五云阁吏,台州仙居(今浙江仙居县)人。其父柯谦,曾任翰林国史检阅、江浙儒学提举,是元朝仙居较为显扬的一个官宦。大德元年(1297),随父迁居钱塘(今杭州)。 柯九思博学能诗文;善书,四体八法俱能起雅去俗。素有诗、书、画三绝之称。他的绘画以“神似”著称,擅画竹,并受赵孟頫影响,主张以书入画,曾自云:“写干用篆法,枝用草书法,写叶用八分,或用鲁公撇笔法,木石用折钗股、屋漏痕之遗意。”